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 (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直各学校,有关幼儿园: 今年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泰州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期间,通过泰州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平台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的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2日—4月22日 三、参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 四、活动内容 1. 教师版:班主任(教师)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校园欺凌”课堂教学。 2. 家庭版:学生通过平台完成“校园欺凌”问卷调查。 五、组织办法 1. 教师版: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预防校园欺凌”资源,对本班学生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组织学生完成家庭版学习任务(《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1)。 2.家庭版:学生登录泰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宣传图片入口或到“我的学习”中填写“校园欺凌”问卷,以便全面了解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知识的掌握情况及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的开展情况及效果。(《学生学习流程》见附件2)。 六、有关要求和事项 1.各地、各校要切实增强对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把专题教育作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举措,在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方面周密部署和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各地、各校要强化督查指导,通过专项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实时监测学校、班级、学生和家长的参与、完成情况。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及时通报监测考核结果。 3.各地、各校在播放视频过程中,若有问题可直接咨询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联系人:陈莉,手机:15810416473;陈静,手机:15810416476。
附件:1. 教师授课流程 2. 学生学习流程
泰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抄送: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附件1
教师授课流程
第一步:班主任(教师)用自己的帐号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 第二步:点击[安全教育日]图片入口,进入专题页面。 第三步:点击“教师版”,选择相应年级“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视频资源,为本班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 第四步:通知学生用帐号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从[安全教育日]图片入口或“我的学习”中进入专题页面,点击“学生版”,完成“校园欺凌”相关问卷调查。
附件2
学生学习流程
第一步:用学生的帐号登录泰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图片入口或“我的学习”中进入活动页面。 第二步:点击“学生版”,按页面提示参与“校园欺凌”相关问卷调查,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活动咨询电话:400-605-6508(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5:00)
(编辑:tzezagc) |